关于香港TNT渠道寄往沙特的清关要求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接香港TNT通知,所有寄往沙特阿拉伯(Saudi Arabia)的包裹,需遵从以下寄件要求:
一、收件方必须为公司,不接受私人件。
二、运单和发票上须注明收件方的电话号码(座机或手机号码,建议尽量提供手机号码)。三、随货发票内容须含有:货物商品编码(HS Code)、真实的货物价值、详细准确的品名(不接受笼统申报)、原产地(须与商品外包装的生产国信息一致,否则海关将会没收或销毁并产生罚款)。
四、产品上必须标识有产地国家信息,例如“Made in China” 或 “Manufactured in China”,海关不接受将产地国家信息标识在货物外包装上。
五、申报价值超过USD100 的货物,收件方/进口商必须具有进出口经营权(需有进口注册记录IOR),并提供官方授权函(AL)协助清关。
六、低价值货物无需提供原产地证:1)15N,货物价值低于 USD2500; 2)48N,货物价值低于 USD100。
七、高价值货物发件人需提供如下清关资料: 1)商会组织(或同等地位性质组织)认证的原产地证书;2)商会组织出具的原始发票;3)装箱单;
八、高价值货物需要正式报关:1)经济快递(48N):所有寄往沙特的经济快递通过DHA口岸进口,如单件尺寸超过150 cm x 150 cm x 150 cm 或货物价值超过USD13250需要正式报关;2)全球快递(15N):到达沙特东部省份达兰(Dharran)的全球快递通过DHA口岸进口,如单件尺寸超过150 cm x 150 cm x 150 cm 或货物价值超过USD13250需要正式报关; 经RUH(利雅得RIYADH)口岸进口的全球快递(15N),如货物价值超过USD2500需要正式报关。
注意:A.通过RUH口岸进口的商业货物清关要求如下:
1.私人货物,价值超出USD1350,需提供沙特收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ID);
2.商业货物,价值超出USD100,需提供收件人海关注册登记(CR)复印件和地方商会授权函(AL)
B.为加速清关,经DHA口岸进口的货物,发件人需提醒收件人事先准备以下清关文件:
1. 发件人或收件人的付款证明(费用支付证明,例如:信用证/电汇单/现金凭条/或者其它合法的支付方式);
2. 代理报关委托书,以授权沙特TNT作为其清关代理,以及进口许可证的副本;
3. 收件人商业登记副本&客
寄运货物前请发货人严格审查相关寄运限制,如未能遵从上述规定将导致货件清关延误或者被当地海关强制退回,海关退件前不予另行通知收/发货人,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 以上请各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如有造成不便,敬请原谅!
中航诚速递
2017-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