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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关于香港DHL渠道发往印度尼西亚海关规则更新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以下关于香港DHL渠道发往印度尼西亚海关规则更新通知

1、印度尼西亚当地严禁进口化妆品及食物,否则将被退回,产生的费用将由寄件人自行承担。如商业用途的,需要当地药物及食品局(National Agency of Drug & Food)提供的进口许可证清关。

如申报价值(FOB价)大于1500美金的,需要提供原产国的检验证书。

如货物在到达当地30天内未能完成清关,将按当地海关法规转自动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

2、关税起征点调整

当地将关税起征点由之前的USD50调整为USD100. 即货物的总申报价值超过USD100的,将会有关税产生。

3、清关模式

货物需要正式清关或非正式清关,取决了货物的申报价值。

a、如货物总申报价值在USD100-USD1500之间:

私人件:一般按申报价值7.5%收取关税或者是根据不同商品的海关税率收取,按单票非正式报关

商业件:一般按申报价值7.5%收取关税或者是根据不同商品的海关税率收取,按单票正式报关

b、如总申报价值大于USD1500

私人件:按非正式报关处理清关,具体以当地海关税率条款为准

商业件:按正式报关处理清关,具体以当地海关税率条款为准

另外,不管是正式清关还是非正式清关,都要提供收件人授权书及清关所需的相关文件处理清关。另外,收件人需对其与海关申报的价值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4、清关延误

因当地机场海关加强清关查验力度以及相关清关文件的审核,货物清关将会有所延误。特别是清关文件上货物品名务必详细,否则将会扣关及清关延误。

 

 

中航诚速递

201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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