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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欧洲新的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定

  2021年7月,世界各地的企业将遵守欧洲新的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定。这些变化将对企业在整个欧洲计算和申报增值税的方式产生重大影响,无论是在欧盟内部流通的商品,还是从海外进口到某个成员国的商品。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欧盟境内商品的最终消费者的销售。目前的规则使用10万欧元或3.5万欧元的远程销售阈值来确定是否应适用目的国的增值税税率。

  例如,一家荷兰供应商向法国和德国的最终消费者销售商品。对德国的销售额超过了目前10万欧元的远程销售阈值,所以这些销售必须申报德国增值税。法国采用的远程销售阈值较低,为3.5万欧元,该供应商对法国的销售额低于该值,则无需征收法国增值税。相反,需要计算和申报荷兰当地增值税。

  根据新规定,增值税义务将由企业在欧盟境内跨境销售的总收入决定。收入超过1万欧元的企业将需要计算各个目的国的增值税,但可以通过新的一站式增值税申报系统申报增值税。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荷兰供应商的收入超过了阈值,就必须计算法国和德国的增值税,可以通过荷兰的OSS系统申报。

  OSS使得增值税申报更容易,但由于新的阈值,增值税计算将更加复杂。根据新规定,以前没有超过阈值的供应商现在可能必须计算多个目的国的增值税。因此,欧盟企业现在需要评估其供应水平,为增值税改革做好准备。

  对于那些向欧盟消费者销售来自欧盟以外商品的企业,目前的规则依赖于22欧元的进口免税额。对于低于该价值的商品,不收取增值税。

  例如,一家美国的供应商向法国和德国销售商品。销往法国的货物价值超过22欧元,则进口时应缴纳增值税。销往德国的货物价值在22欧元以下,则免税。

  根据新规定,22欧元的免税额被取消,而改变增值税征收方法的阈值为150欧元。对于不超过此值的货品,将特别引入一个进口一站式申报系统(I-OSS)。虽然这些商品将免除进口增值税,但企业将需要计算并申报其销售的目的国的增值税。

  即将出台的规定将改变欧洲内外电商企业管理增值税的方式。零售商需要重新设计他们的ERP平台和税务技术,以保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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